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5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25
工作地点: 崇左
公告详情
为切实加强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增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数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招/聘/计/划
1.岗位名称:乡村医生
2.招聘人数:5名
3.工作地点: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辖区村卫生室(万礼村、大岭村、新华村、新振村)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2.品行良好,要有高度责任心,爱岗敬业,服从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的调配,团结同事,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年龄在18—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的农村医学、社区医学、临床医学,卫生保健、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
4.符合上述条件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聘用:
(1)具有1年以上农村卫生工作经验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2)符合条件的本乡村户籍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入(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管理岗位的人员;
6.受到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的;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乡村医生;
8.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违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五楼医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送至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综合楼五楼办公室(大新县桃城镇伦那路126号)或发送电子版至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邮箱:tczd2wsy@163.com;
4.报名材料:
(1)《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所获荣誉证书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证件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招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五楼会议室;
3.面试形式和内容: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考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需考试成绩及格方可进入体检程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四)健康体检
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政策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由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续签。
(七)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卫生院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执行。
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与大新县桃城镇第二卫生院医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1-3622151零女士。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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